103.12.14/ A1-359 李○蘭女士
Category : 活動公告
編號:A1-359 探訪日期:103.12.14
受助者:李○蘭女士(51歲)
地址:台南市中西區
原因:案主離婚與子女無聯繫,案主本身患有輕度智障,身體有多重疾病,無法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。
實施:救助金四千元。
參與實施者:李師姐宛蓉、陳師姐秀敏、謝師兄維軒。
Category : 活動公告
編號:A1-359 探訪日期:103.12.14
受助者:李○蘭女士(51歲)
地址:台南市中西區
原因:案主離婚與子女無聯繫,案主本身患有輕度智障,身體有多重疾病,無法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。
實施:救助金四千元。
參與實施者:李師姐宛蓉、陳師姐秀敏、謝師兄維軒。